“请问周末能休息吗?企业离城市远不远?工余时间有没有活动可参加?”外来务工者蔡雪娟去应聘时,开口就问招聘单位人事主管3个问题,在得不到明确回答后,她甚至连听都不听招聘单位的解释,掉头就走了。这是笔者近日在平湖市劳动力招聘现场见到的一幕。据悉,类似蔡雪娟这样找工作先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,目前已不鲜见。 (6月10日 《浙江工人日报》)
薪水不是惟一要求,氛围好坏决定去留,当这种 “外来工求职讲求 ‘幸福感’”的用工事实终于凸现在用工生态链条的时候,笔者倍感欣慰。外来员工终于认识到了自我精神幸福、精神福利、发展前景、学习氛围对于自己的不可或缺,弱势地位、忍气吞声的地位终于得到了改变。这不仅为企业精神文化进步带来了推动力,对积极的用工生态和劳动力结构、劳动素质的提升,都将带来链条反应。
可今天,外来务工人员素质已呈现技能升级,尤其是各级政府都在不断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,他们的维权意识和精神发展意识日益提升,更在用发展、全面和幸福的观念认识自我和打工的关系。比如来自江苏的宋勇对笔者说,自己就想找一家能让员工继续培训的企业,让自己在不断地充电学习中掌握一技之长。而一些眼光较远的企业也注意到了员工的这种需求。还有一些外来务工人员在应聘时,希望自己新的工作单位离市区近一点,这也是对精神文化生活的一种渴求。如果企业不能适应这种态势,会被员工无情淘汰。
总有企业认为投入精神福利是一种赔本,这是一种短视行为。试想,员工缺乏和谐愉快的精神环境,员工与员工关系紧张、员工与管理者关系紧张,精力不集中、敬业精神不够高,凝聚力不够强,企业工作效率要想提升,那就是一种奢望。相反,员工得到了精神舒畅和水平提升,就能形成 “心情愉快——上班积极——效率提高——企业受惠”的良性循环中。促进霍桑效应落实和效率飞升,企业才是最大的赢家。比如东莞推行 “民工夫妻房”后,企业生产效率竟然大幅度提升,令人惊讶。
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: “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,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。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,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,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”。这无疑在提醒管理者,在经济发展面前,员工的经济尊严和合法权益已经达到了不容推卸的地步。
有的企业已作出积极调整,比如浙江省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负责人说: “今年招工时,我们把工作环境向应聘者一一介绍,除了标明月薪、福利外,还特别注明 ‘日工作8小时’、 ‘双休’、 ‘单休’,有娱乐活动场所,车间里配置了饮水机、医药箱,安装了空调、电扇等信息”。平湖经济开发区日本电产(浙江)有限公司负责人也说,他们经常组织员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,并从中选拔优秀的员工参加上级职业技能比赛,每年对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,增加工资,组织外出旅游等,使他们工作起来既安心又舒心,又有了企业的积极重视,员工的 “幸福感”就能得到有效落实!